9月1日,瑞斯康达(603803.SH)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董事李月杰与朱春城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《刑事判决书》。两人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,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各处罚金100万元。李月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,本次判决不影响其股东权利行使,亦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,尚未生效股票配资杠杆说明,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。(央广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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